广东全面实行劳教人员劳动报酬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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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16:15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去年以来,广东省劳教系统把落实劳教人员劳动报酬制度作为深化创办劳教特色工作的“九大举措”之一,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广东省已有23个劳教所实行了劳教人员劳动报酬制度,占全省劳教所总数的79.3%,累计发放劳动报酬786.26万元,共有14万余人次获得劳动报酬,月平均报酬52.94元,个人最高月劳动报酬达556.3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