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禽流感防治专题 > 正文

一些国家和地区同意进口我国部分禽类产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6日19:4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6日电(记者李柯勇)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公告,宣布一些国家和地区已同意进口我国部分禽类产品,同时提醒有关企业密切关注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检疫政策,以使出口产品不遭拒收,避免损失。

  公告说,韩国已允许进口SPF(无特定病原)鸡蛋和经中心温度70摄氏度1分钟以上处理的熟制禽肉产品;新加坡已同意进口禽肉罐头和熟制禽肉产品;日本已同意进口羽绒
羽毛及其制品、罐头食品、瓶装食品、杀菌包装熟制禽肉食品。香港已同意内地农业部门确定的疫区之外的熟制禽肉和鲜蛋供港,澳门同意内地上述地区的鲜蛋供澳门。

  我国部分省份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以来,一些国家和地区对我国禽类及其产品实施禁止和限制进口措施,截至2月5日,已有日本、韩国、欧盟等41个国家和地区(含欧盟15国)采取此类措施。

  为避免出口企业遭受不必要损失,并保证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家和地区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已及时公布并实行停止报检出口的措施,同时积极对外交涉,以求科学合理地解决这些限制措施造成的影响。公告表示,质检总局将继续按照尊重科学、控制风险的原则与有关国家和地区进行磋商,争取早日恢复有关产品的出口贸易。

  相关专题:禽流感防治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