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赔钱要赔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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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0:41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服装干洗引发纠纷,消费者无端受到辱骂和威胁,忿忿不平的她于是向青阳工商分局投诉。在工作人员的调解和教育下,干洗店老板认识到自身的过错并答应赔偿损失,但是消费者却要其公开赔礼道歉不要赔钱,最终维护了自己的人格尊严。 昨天,晋江市西园街道的消费者吴小姐到青阳工商分局投诉称,她于正月初四将一件女式外套送去干洗,取回后却发现该外套粉红色的毛质领口被洗成红黄相间的颜色,就急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第四十三条: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柯荣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