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和处理禽流感密切接触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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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4:12 华商网-华商报 | |
卫生部日前出台的《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和处理原则》指出,禽流感病或死禽密切接触者包括:饲养、贩卖、屠宰、加工病禽或死禽人员;扑杀、处理病或死禽,未按相应规范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直接接触病或死禽及其排泄物、分泌物等其他相关人员。禽流感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出现症状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共同生活、居住、护理,或直接接触过病例的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和体液的人员。 该原则就禽流感密切接触者提出以下处理原则: 1.医学观察期限暂定为7天,观察期间不限制医学观察对象的活动,但活动范围需在禽流感疫区范围内(疫点周围3公里)。 2.告知禽流感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及相关防治知识。 3.观察期间,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人员每日对密切接触者测试1次体温,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并每日上报到县级疾控机构。各级疾控机构每日报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每日12时将前1日《禽流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每日统计汇总表》上报卫生部。 4.对出现异常临床表现(体温≥38℃伴咳嗽或咽痛等症状)的,应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按照《人禽流感诊疗方案》诊断治疗。 5.当出现禽流感疫情在人与人之间传播时,对密切接触者应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