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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钟点工最低工资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5:3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特约记者青兴海)记者昨日从广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广元市日前公布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广元市区和旺苍县最高,为每小时不得低于3.3元。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广元工资和生活水平现况,广元市制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市中区和旺苍县每小时不得低于3.3元;苍溪、剑阁、青川、元坝、朝天每小时不得低于2.8元。全市用人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必须
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凡雇工与雇主之间涉及的工资纠纷均按目前公布的最低标准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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