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廷之子终审被判1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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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7:04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之子李勃终审被判15年有期徒刑。云南省高院日前以李勃伙同其父、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利用李嘉廷的职务便利,共同收受贿赂款人民币950万元、港币560万元,终审裁定驳回李勃上诉,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2001年9月26日,李勃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0日被逮捕。(《生活新报》供稿刘卫东/文) 作者:《生活新报》供稿刘卫东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