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里面“新闻”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7:24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金报记者吴志远姜远海实习生陈思 昨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家友在工作报告中提到,2003年全省的几大类案件呈现一些特点,其中包括——— “民告官”:告城建部门多 在民告官案件中,针对城建部门的案件高居榜首,这与近年来,城市建设加快、拆迁力度加大有关。 全省法院去年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724件,审结3522件,比上年分别下降6.97%和8.14%。在已审结案件中,居前五位的分别是:城建行政案656件,公安行政案514件,资源行政案339件,教育行政案269件,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案176件。 国家赔偿案件有所减少 去年,全省法院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99件,其中刑事赔偿案件121件,非刑事赔偿案78件。审结184件,收、结案分别比上年下降12.33%、11.11%。经审理,决定给予赔偿的83件,赔偿总额为216万余元。 民事案:婚姻家庭类占大头 去年,全省常规民事审判案件中,审结案件较多的是:婚姻家庭案42401件,损害赔偿案10868件,劳动争议案2560件,房地产案2023件,继承案374件。通过审理上述案件,调节家庭、人际关系,化解了大量民间矛盾、纠纷,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了妇女、儿童、老人和弱势群体中受侵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安定团结和社会文明进步。 涉外案件不断增加 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加大,人民法院涉外审判任务逐步加重。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省法院对涉外、涉港澳台一审民事案件指定武汉市中级法院和武汉、襄樊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管辖。全年审结此类案件200件。平等保护了中外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武汉海事法院审结在长江流域七省市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件505件,其中,涉外海事海商案117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