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开学收费政策有变 取消农村义务教育借读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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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7:2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拓峰) 记者昨日了解到,今春西安市中小学收费政策有两大变化。 一、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费。西安市四县三区(周至、高陵、蓝田、户县、长安、临潼、阎良)区县政府所在地和城六区(碑林、新城、雁塔、莲湖、未央、灞桥)属城市学校,小学、初中需交纳借读费;农村学生到这些地方上学,也需交纳借读费。四县三区中非区县政府所在地属农村学校,小学初中免交借读费。 二、明确了四项教育资助政策: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保的低保户(具有低保证和银行领取存折的),义务阶段在公办学校就学免交杂费(企事业单位低保职工子女在本企事业子校就学免交杂费);高中阶段在公办学校就学减免50%学费(企事业低保职工子女在本企事业子校就学减免50%学费)。农村双女户(父母一方已绝育)义务阶段每人各减免50%杂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义务阶段免交杂费。援外、支边、野外作业人员、现役军人的子女,确需在西安市借读的,经教育部门就近安排入学,免交借读费。各校为贫困生开辟“绿色通道”,可采取减、免、缓的办法资助在校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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