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出公告发现异常活禽禽肉及时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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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8:23 天津日报 | |
朱玉李亚杰 据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记者朱玉李亚杰)卫生部6日发出公告,提醒消费者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购买活禽及禽肉应注意辨别其异常症状和体征,并及时向当地农业和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 公告指出,严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收购、销售和加工具有下列症状的活禽:鸡、鸭出现打蔫,头部、鸡冠、肉髯肿胀;呼吸困难;有站立不稳、打颤等神经症状;拉白、绿相间的稀便;倒提后从口腔流出带有酸臭味的液体。 严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收购、销售具有下列体征的禽肉:禽(鸡、鸭)眼部有结膜炎样病变;鸡腿、爪鳞下有明显的鲜红或暗红出血斑;胸部肌肉严重淤血,呈暗红色;腹部脂肪有出血点或出血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