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收费 酬金制为何难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9:04 每日新报 | |
安元 针对近年来纠纷不断的物业收费方式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下发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并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业主可以在包干制或酬金制两种收费方式中任选其一。然而该规定付诸实施1个多月之后,全国仍未出现一例物业收费酬金制的住宅小区。那么,究竟是酬金制不适合市场运作,还是老百姓不认可这种非固定 管理部门:应有细则做保障 所谓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酬金制则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目前几乎全国所有住宅小区物业费收取办法都是采用前者,而酬金制对于大多数消费者仍旧十分陌生。 本市物业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坦言,酬金制与包干制相比的确具有更科学、更利于业主与物业企业良性交流等优势,但其中盈亏部分如何做到服务与被服务双方都认可,还需要通过计算、考核、统计等一系列标准来支撑。该负责人透露,目前该部门正在着手研究酬金制收取的操作细节,预计今年内将出台相关细则,对这种新介入本市市场的物业费收取办法进行指导和引导。 企业:收缴率提高是前提 按理说,作为收费主体的服务企业应该是最热衷于收费方式变化问题的对象之一,然而现实却并非完全如此。大多数服务企业都表示,就目前本市物业服务市场水平而言,首要解决的不是收费方式问题,而是物业费收缴率的问题。 本市河东区一家物业公司负责人无奈地表示,物业费是物业服务企业生存的根本,没有相对稳定的收入,企业就没有办法正常运转,服务水平自然难以保证,很多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差、与业主因此产生矛盾多等情况,其实都是这种背景之下的恶性循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很多公司也就没有心思再对收费方式多作考虑了。 当然,更多的经营者还是期待新收费方法能够给物业企业的运营带来新的模式和更好的效益。立达物业王经理认为,大到房屋保险、大修基金等,小到日常维护费用,在实际居住中物业服务成本可能需要随时调整,相比之下酬金制就显得更加科学,对业主和企业都更公平。 业主:保证服务水平更重要 在消费者看来,新的收费方法首先需要确立一个平稳的服务水平作为基础。一些业主表示,收费方法更科学自然是好事,但物业公司的服务水平是否能与收费方法一样先进则让人没有信心。 在高层住宅小区当了三年业主的王女士对物业服务颇有感触,“从卫生到治安,从停车到小区设施维护,三天两头出问题,找服务人员维修一拖就是好几天,我们作为业主无能为力,因此也就慢慢失去了信心。如果不能解决这些服务质量问题,采取何种收费方式也就没有那么重要了。” 新报记者安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