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楼保姆惨况 折射民工社保困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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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9:06 汉网 | |
安徽保姆周岱兰躺在远离家乡的上海病床上,度过了自己的猴年春节。一个多月前,周岱兰从雇主家的四楼摔下,腹腔大量出血,脾脏破裂,腰椎粉碎性骨折。经抢救,周生命无忧,但需再做手术方可摆脱终身瘫痪的危险。可高额医药费使贫穷的周岱兰无能为力;已为其支付两万元医药费的东家也表示难以为继。2月3日,周的儿子在向律师咨询时被告知:不签约的保姆和钟点工,不在《劳动法》和上海地方法规的保护范围之内。 今年41岁的周岱兰是安徽省庐江县杨柳乡西城村农民,2002年6月,经中介所介绍,周岱兰来到上海普陀区一户姓丁的人家做保姆。去年12月24日7点多钟,周岱兰在擦玻璃窗时,不慎就从四楼摔了下去。她当即被雇主送到一家医院急救。 在抢救过程中,雇主一家始终守在医院,近60岁的女雇主流着泪给医生跪下,请他们一定将周岱兰抢救过来。在此后的一个星期里,雇主共支付了约2万元医疗费用。即使如此,周岱兰的手术费还欠2万元。接下来的腰椎手术,估计要花费4万元,雇主家表示已无能为力。 周岱兰能否向中介机构索赔?为她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高树升表示,周岱兰只是通过中介公司介绍就业的,她和中介公司没有隶属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保姆与雇主的关系,在现行《劳动法》中无明确规范,所以周岱兰的摔伤,不算工伤,不受《劳动法》保护;《上海市外地劳动力工伤待遇的规定》的适用对象也不包括保姆。因“工”受伤,却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获得赔偿。周岱兰的悲惨遭遇,折射出进城务工者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巨大空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