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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的文德不能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9:19 光明网

  我发现在县市一级的小报上,为当地的画家、书法家立传的文章,都特别要注明这个人“德艺双馨”,如果忘了这一条,那就好像误了大事似的。看来,很多从艺的人都要先表明自己的德,因为德很重要。

  我常常觉得文人与艺人有着很大的不同。艺人可以卖艺,凭艺吃饭。对有些卖艺的人,品节上还可以宽容(当然这一行业里也不乏“德艺双馨”的人)。比如现实中的演艺圈,
即使有那么多“不义”行为和不义之人,不还是照样走红吗?这就和文人不一样,文人是不允许的。文人首先是自律,人们对文人的要求也自然高,要是文人也像有些艺人那样,他就站不住脚。文人如果不义,就要被唾弃。

  我这里指的文人是从事写作的那一类,以别的方式在文坛吃饭的那一类在此不谈。现在是市场经济,各行各业的人都为了“经济”跃跃欲试,大胆尝试。文人也是人嘛,也应当让他适应市场经济。于是这两年的“专栏作家”多了,“自由撰稿人”多了,“写手”多了,“卖文”的人多了,这可以看作是市场经济下的尝试。但效果如何,有什么起色,作家市场化看来还不是那么立竿见影。有一些心急的人用身体写作,还有什么美女作家美男作家,都是这个市场化的产物。但这些作家未必就能实现经济目的。文人不能走艺人的路,在生存之道上不能走,在方式上也未必能走得通,说到底不是一路。比如演艺圈的人曝一个丑闻照样“香”,文人就不行,文人的为人要受约束,检验文人少不了思想和正直,还有社会对他的价值认定。《金瓶梅》那么高的艺术成就,肯定倾注了作者的心血,其艺术成就作者自己不可能不深爱,但不敢署真名。现在的很多文人反而连这个觉悟都没有了,那些笔墨真让人恶心。文人不能走艺人的路,文人要有文人的良知,还要负担社会责任,他的笔不能胡来。自古文人在这一方面基本上没有走错的。明清那些卖文为生的落魄文人,也没有胡来的,反而越穷越有骨气,文章更加纯粹,更充满了爱憎,对善恶更加明晰,没有人卖文连品德也卖了的。这就是文人的文德。到了现代,我们可以数数老一辈作家,鲁迅,老舍,赵树理,柳青……他们的品德多么高尚。还有那位百岁老人巴金,曾把自己所得30万元的稿费全部捐给了国家,这对当今具备了市场经济头脑的作家来说,简直不可思议。作家一定要为名为利吗?在巴金身上我们就看不到,到老还是一颗赤子心。

  而现在的不少作家,作品不怎样,名却成了。用身体写作,靠骂靠炒靠打官司成名也不妨有人用,还有什么捷径都不妨挖出来。领着国家的薪水,面对市场经济大喊失落,比明清那些自食其力卖文为生学富五车的文人有何不满的?理当为人民出一点真正的精神产品,不要制造垃圾,更不要制造毒品,文人的文德不能卖。该有雨果那样的社会责任心,鲁迅那样的民族精神,巴金那样的赤子之心。把心放平了,不浮躁了,才有可能产生好作品,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这才是一条正路。(来源:中华读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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