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电子拍相认准18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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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09:30 金羊网-新快报 | |
数据采集费5元/人次,冲印费5元/4张 新快报讯(记者 方夷敏 通讯员 戴秀文)今年高考首次实行网上报名需要考生使用电子相片,昨日,广州市招办首次公布了考生拍摄电子照片的注意事项。 备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据悉,在校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考生证号等待学校安排采集相片,社会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区招考办提供的考生号(9位)及已盖章回执,到相片采集点进行采集相片。 需要注意的是,考生身份证的复印件要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交给采集相片工作人员,同时,拍照前一定要填写电子相片采集登记表,必须填写联系方式。在采集相片完毕后,考生必须在电子相片采集登记表上签名作实。 在采集结束后,考生第二天下午即可登录广州招考网()查看个人照片是否正确,如有不当须马上与采集点联系。 在报名时间,考生可登录广州招考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核对相片是否正确,如有问题及咨询,可拨打客服电话020-85530345。 18家单位为指定拍摄点 记者还获悉,市内18个单位符合2004年广州市高考考生电子相片集体上门数据采集处理及冲印处理的标准,特作为广州市高考考生电子相片集体上门数据采集、冲印点。详细地址可登陆广州招考网查阅。 据悉,广州市每个考生的电子相片集体上门数据采集处理费为5元/人次,冲印处理费用为5元/4张大1寸。市招办特别要求,未经考生本人同意,考生的相片数据及相关资料不得另作他用。 各单位上门采集、冲印的预约时间统一由各区的招办或广州教育考试服务部安排,各采集、冲印点不得私自与学校预约上门采集、冲印,如有发现立刻取消资格。社会人员考生在报名点取得考生号后可直接前往采集、冲印点进行摄影。(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