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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不得养家禽 请市民自行杀鸡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0:03 武汉晚报

  本报讯 (记者 夏琼 )记者从昨日市人大视察禽流感防治工作中获悉,我市将依据有关法规,对中心城区养家禽现象采取对策。

  据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1995年4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今年2月1日起实施《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等都明确规定:公民应自觉维护城市卫生环境,禁止在城区内饲养鸡、鸭、鹅、鸽等家禽家畜。但目前,我市中心城区的部分居民
区至今仍存在散养家禽的现象。

  针对这一情况,为保证我市禽流感防治工作措施到位,目前,市城管局已经进行部署,将在七个中心城区开展清查,上门做工作,依法对中心城区内散养、圈养家禽进行强制处理。

  该局通过本报呼吁市民给予配合,凡家中仍散养着鸡、鸭、鹅、鸽等家禽的,请自行宰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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