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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征地补偿款4亿 广东率先开展征地款执法监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0:24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2月07日电(贺信粤纪宣)笔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征地和征地款执法监察,督促落实补偿给村集体和农民征地款4亿元。

  2003年5月16日,省纪委、省检察院、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和省农业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和土地征用款专项执法监察的通知》。《通知》要求,要通过执法监察,纠正违规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土地补偿款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民,
以及集体所有的各种补偿费管理混乱的问题;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以及征地补偿金使用的管理,防止腐败和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广东省这样大动作、多部门联合进行土地方面的执法监察,近年来还是首次。

  随着广东省一大批重点工程上马,为数不少的集体土地被征用,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在广东省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中,与征用土地有关的问题比较突出。

  “开展这次与土地有关的专项执法监察,就是为了把本该属于农民的钱还给农民!”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华元说。

  2003年底,专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公布了《广东省农民集体土地和土地征用款执法监察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这份文件显示: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2000年1月8日至2003年4月30日,全省共征地7373宗,面积64.76万亩,其中5910宗是按法定程序依法征用的,占80.15%;应补偿征地款175.52亿元,已补偿144.59亿元,占82.37%.已补偿的征地款中,支付农民个人补偿款46.76亿元;支付村集体补偿款97.83亿元,村集体补偿款大部分建立了专户进行管理。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这次专项执法监察已促使用地单位落实补偿给村集体和农民的征地款4亿元,发现并查处一批贪污、挪用、侵占征地补偿款的违纪违法案件。目前,专项执法监察工作仍在深入开展中。

  经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国土部门联合检查发现,在华南干线工程项目中,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征用土地400多亩,用地单位按每亩耕地8.5万元、林地5万元支付补偿款,但在补偿款发放时,镇里每亩先扣掉1万元,然后按照自定的比例在镇、村和征地对象之间重新分配。这样一算,农民实际拿到的补偿款不到应得的60%.在善后补救工作中,太和镇领导班子先后召开5次会议,统一各级干部思想,取得农民的基本谅解,并在3个月的时间里将拖欠的征地补偿款全部发放到位。(责编/李智敏)

  据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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