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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过时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0:56 生活报

  拾金不昧遭蔑视一元钱刺伤童心

  据新华社报道,江苏扬州市一对夫妇带着孩子在一家商店门前捡到一元钱硬币。妈妈鼓励孩子把硬币交给警察

  叔叔,没想到这位“警察叔叔”竟当着孩子的面,把硬币不屑一顾地扔在地上,令孩
子惊愕不已。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是所有人耳熟能详的少儿歌曲,它提倡的是拾金不昧的精神、培养孩子宽广无私的胸怀。这首歌唱了几十年,人们的收入也从几十元变成了几百元、几千元,在社会变革的同时,拾金不昧的品德已经不那么重要了吗?从“一分钱”到“一元钱”

  生活好了,收入增加了,在人们的心目中,道德的重要性是否也随着货币的“通胀”而贬值了呢?

  哈师大附小四年级学生杨天阳说:“那位警察叔叔的做法不道德。那不就是说,见了钱不用交给谁,愿意留着就留着,愿意扔就扔了?”

  欣嘉善楼酒店经理张文志说:“个人品德和社会公德不应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贬值,实际上小时候,一分钱也干不了什么,买一盒火柴也要两分钱。歌里之所以说‘一分钱’,意思就是说钱不在多少,而在于个人品德的修养。我的孩子不论捡到多少钱,我都会鼓励他交给警察。”

  在媒体工作的何菁表示:“如果我的孩子捡到钱,我会让她交给老师。平时我也会教育她,捡到东西必须告诉家长,绝对不能擅自处理,把别人的东西看成自己的东西。”“警察叔叔”不应不屑一顾

  “警察叔叔”是社会公共权利的象征,有什么事儿找警察,是许多年来的习惯思维定势,也是老百姓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选择。

  哈市大成派出所的郝长江说:“那个把钱扔掉的是一个‘辅警’,就是临时从社会上招聘协助警方工作的人员,他对警方的一些规定不懂。像我们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公民捡到财物交公,警方工作人员有责任接受,谁交的、在哪儿捡到的都必须有详细登记,还要协助寻找失主。最后确认的无主财物要统一上缴财政。警方无权拒绝公民上缴的丢失财物。这个‘辅警’的做法显然是不对的。对一个孩子的拾金不昧行为,不应当采取蔑视的态度。一元钱虽然不多,但是提倡良好的社会风气和社会公德意义更加重大。”

  哈市雷锋小学教师林琳说:“那个‘警察’的做法太粗暴了,说明他本人就缺少这方面的教育。我们当老师的,对孩子的每一点点进步都会极力表扬,鼓励他们胸怀宽广、不自私自利、更不能见钱眼开,不据他人财物为己有。”社会大环境下的儿童教育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家董鸿扬表示,改革开放以来,强调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经济就有追求功利,强调效率,强调利益机制,这在一方面来说也是对的。但是功利不能代替一切,一个社会的发展不仅仅是经济增长,而且还要强调人的全面发展。生活好了,不能忽视对社会公德、公民意识的宣传。

  从实际看,家长对孩子的道德培养也都很重视,基本上大家也都认可拾金不昧的美德。现在的孩子见识多,有独立见解,许多的说教往往没有一件实事对他的影响更大。一元钱虽少,反映的却是如何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和个人品德修养的大事。像这个孩子,把捡到的钱交给警察叔叔,却被扔掉了,可以想见这对孩子的伤害有多大。

  儿童是一个国家的未来。社会必须负起责任,为少年儿童的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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