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异常活禽及时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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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1:37 温州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月6日电(记者朱玉、李亚杰)卫生部6日发出公告,提醒消费者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购买活禽及禽肉应注意辨别其异常症状和体征,并及时向当地农业和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 公告指出,严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收购、销售和加工具有下列症状的活禽:鸡、鸭出现打蔫,头部、鸡冠、肉髯肿胀;呼吸困难;有站立不稳、打颤等神经症状;拉白、绿相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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