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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又有新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2:38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省人事厅获悉,人事部最新公布大学生就业新政策,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将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对企业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

  据介绍,高校毕业生将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2年或2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
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将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实行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

  一定范围内取消落户限制也是此次公布的一大利好消息。据省人事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企业跨地区聘用高校毕业生,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将取消落户限制,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毕业生只要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及身份证原件,即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任意落户。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

  此外,为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王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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