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高校招生“四不准” 男女生录取比例须报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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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7日13:22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教育部近日对今夏高校招生作明确规定,相关学校须执行四项不准:各校须于5月1日之前在本校网站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录取期间不得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原则;未经教育部批准,高等学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参加全国统考的外语语种;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各校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省级招办不得为争取调整计划数放宽录取政策或降低分数要求。(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