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小庙香火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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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8日02:23 重庆晨报 | |
市民宗委有关人员称,没有登记和政府批准,应该拆除 本报讯(盛勇)8年前,渝北区花园新村大龙山上一位村民在挖地的时候挖到一尊一米高的石头菩萨,把它供在了地里。而今天,供奉那尊菩萨像的地方已经形成一座寺庙,香火旺盛。而来自有关方面的消息,这座存在了7年多,名叫“双龙寺”的庙宇,竟然没“准生证”。 大铁门顶系着一张写着“双龙宝殿”红色的纸牌,大门后面几个竹筐内装满没有燃尽的红色香、烛,旁边的土地里散布着红色的爆竹纸。昨日下午细雨菲菲,渝北区花园新村万隆批发市场后面大龙山上的“双龙寺”内,仍依稀可见香火的旺盛。 手续 “双龙寺”的大殿是用几根砖头柱子支起的一个简易棚,棚顶安着电扇、电灯,殿内两个房间内放着十几尊身上搭着红布的泥菩萨,还有几个香炉、座位,占地面积近一亩。此外还安装了水电设施,建了用于住宿的小楼和做饭的食堂。 2月4日下午,记者采访该寺庙工作人员时他们承认,该寺庙的审批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 会计是一个瘦高的四五十岁的女士,她自称是该“寺庙管理委员会”七个人中的一员,她说,批准建庙的申请几年前就交到上面去了,但一直没有批得下来。“但是,上面肯定是允许的,不然是违章建筑早就拆了。” 据“双龙寺”的工作人员说,“规划很快就出来了,规划局还来测量过”。但渝北区规划分局龙溪办事处规划建管科却否认了这一说法。 收钱 在“双龙寺”的大殿内,有几个功德箱,大殿中悬挂的红布上,密密麻麻写满了香客捐赠的现金数目。这些红布每块长2米多,上面写着捐赠人的姓名和金额。捐款金额最少10元,最多上千元,从寺庙粘贴的标语看,是为了“捐资建庙”,但是香客捐款的使用谁来监督呢? 会计说,她们每月只有初一、十五寺庙里办事情时,才有10元钱的辛苦费,包括抽签、点灯算命的钱,都要详细登记上缴给寺里,任何人包括寺庙请的三个师父都不能私分。 三个师父中有两名自称出家多年的和尚,一位和尚说,是庙里请他们来的,但他们说证明身份的戒牒、身份证等放在家里没带出来。 据说,为了管好钱,前年寺庙里选出了7个人组成的的管理委员会,还有专门的会计、出纳,每笔钱都要经过几个人的监督,除开寺庙请的帮忙打杂的二三十人的工资,捐款只能专款专用,存起来等凑齐了建新庙。 据住在山下26栋楼,51岁的种菜人颜贤军说,寺庙经常用菩萨过生日等方式搞活动,去捐钱的人很多,“钱多了他们就存在信用社里”。他说,初一的时候,因为烧香的人太多,还烧坏了他种在寺庙前面的一两分菜地,踩坏了价值几百元的莴笋。而且据他了解,去寺庙服务的人,大多是前些年“农转非”后,赋闲在家的五六十岁的老太太。 说法 4日下午,龙溪街道办事处党委主管民政和统战事务的潘副书记说,“双龙寺”的人曾到街道查规划图,没有查到。 但据他了解,该寺庙收了几十万的捐款,而且有出纳、会计、保管等管理人员,但是其建立没有经过政府的批准,因为是“简易的棚棚,就没有怎么管理它”。 6日下午,重庆市规划局渝北区规划分局龙溪办事处规划建管科证实,根据1998年的规划图,大龙山上规划的是一个公园,并没有规划“双龙寺”这座庙,因此应属于违法建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重新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按照《重庆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的规定,“双龙寺”没有登记和政府批准,属于非法建筑,应该由宗教管理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予以拆除。 小庙这样建成 据自称寺庙会计者说,大龙山顶解放前曾有一座庙,后来被拆毁。那块地先后做过学校,养猪场、菜地。那么最早的菩萨是谁弄来的呢?在“双龙寺”的工作人员口中,“供佛”充满了神秘。 大概在1996年左右,村民在种地的时候挖了个大菩萨出来。后来,陆续有菩萨给人们“托梦”,说要恢复原来的庙,当时一个姓张的老板就出了100元钱请人把菩萨抬了出来,给它盖了个遮雨的东西。 后来,附近一个四五十岁的杨姓居民,自己出钱盖了个棚子,守在菩萨旁边。之后,来烧香的人就多了起来。 “通过卖香烛,收功德钱和人们的捐款。小庙有了钱,逐渐新修了居住的楼房,修了食堂,菩萨也多了起来。”会计这样述说寺庙的成长之路。 新闻背景重庆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摘录) (1997年10月17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 第七条宗教活动场所应按国务院《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市或区、县(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并报上一级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新建宗教活动场所,应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按法律、法规办理有关手续。宗教活动场所的改建、扩建和迁建,应报经市或区、县(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并按法律、法规办理有关手续。涉及不可移动的文物,按国家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