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城乡一体的发展新格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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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8日07:47 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应建勇 2004-2-8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也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大举措。”刚刚组织完成杭州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专题报告的省人大代表、杭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董建平谈及这一话题显得特别兴奋。 董建平说,我们必须改变就“三农”论“三农”的传统思路,坚持城乡统筹,优化资源配置,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协调发展的机制。 董建平认为,城乡一体化发展,就是要建立起地位平等、开放互通、互补互促、共同进步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格局。 城乡地位平等,就是要取消城乡间的各种不平等待遇,使城乡居民和城乡各类经济主体都能享受公平的国民待遇,拥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和发展机会。具体来说,就是城乡居民应平等地拥有财产、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个人发展等各方面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应尽的各方面义务;城乡各类经济主体应平等地拥有产业准入、信贷服务等发展机会,平等地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收、劳动保险等社会义务。 城乡开放互通,就是要打破城乡界限、开放城市,使城乡居民和城乡各种生产要素都能自由流动,提高城市化水平和生产要素配置的效率与效益。具体说,就是城乡居民可以自由地选择居住地,特别是农民,不仅可以临时在城市就业,也可以长期在城市居住与就业,与城市居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城乡的各类生产要素可以按照市场机制,实现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 城乡互补互促,就是要改变城乡分割、各自发展的模式,发挥城市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扩散与辐射作用,走以城带乡、城乡互促的经济社会发展路子。也就是在经济发展上,要以城市为龙头,形成城乡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和一、二、三产业联动的发展格局;在社会文化发展上,要以城市文明带动农村文明,形成城乡社区特色鲜明、相得益彰的发展格局。 城乡共同进步,就是要在坚持城乡地位平等的基础上,通过城乡开放互通、互补互促机制的作用,加快缩小工农差距、城乡差距、农民与市民差距,实现城乡的共同繁荣与进步。这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最终目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