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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仙去十八年“庶子”今争著作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8日08:36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台北2月7日电享誉华人世界的武侠小说大家古龙在去世18年后引发著作权官司,其遗作《绝代双骄》、《楚留香传奇》等11部小说著作权争夺案6日在台北宣告落幕。但有关人士指出古龙小说版权争夺战才刚刚开始。

  自称是古龙庶子的郑小龙委托代理人赵震中的诉讼6日遭到当地法庭驳回,郑小龙因而无法取得11部古龙小说的著作权。赵震中在得知判决结果后表示会再上诉。

  据岛内媒体报道,郑小龙自称是古龙的非婚生子,拥有古龙全部60余部遗作的著作权。他以数百万元将此权利卖断给出版商赵震中。但另有自称
古龙同居人的于秀玲,也称古龙的父亲为照顾她,赠给她40余部古龙小说著作权,且她已将其全数转卖给另一出版商于志宏。

  于志宏认为郑小龙的主张损及他的权利,而诉请确认郑小龙继承权不存在;赵震中诉请出版《绝代双骄》等11部小说的桂冠出版社著作权不存在。

  为确认自己拥有古龙遗作的继承权,郑小龙一度要求古龙的嫡子熊正达与他进行DNA比对,以确定血亲关系,进而证明他有继承权,但遭熊正达拒绝,其间郑小龙要求开棺采取古龙遗骸检体进行DNA比对,但法官认为不妥未予准许。

  2003年7月间,于志宏死亡,其在岛内的亲人又全都放弃继承权,使得于志宏所提出的诉讼依法停止。

  6日在审理赵震中诉讼时,承审法官指出,民事案件应当由当事人自行举证,郑小龙提不出自己确有受古龙抚养的证据,赵震中主张无理由,判其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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