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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两次入室偷盗被判徒刑又处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8日08:45 每日新报

  张家民周莉颖郭振春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郭振春】被告人唐某先后两次窜入被害人宿舍,盗得价值5700元的物品及现金。近日,本市西青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1年半,并处罚金25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8月5日至11日,被告人唐某先后两次窜至本市西青区某公司被害人的宿舍内,趁无人之机,盗得18K钻石手链一条及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5700元。后唐某被抓获归案。赃物已收缴并发还失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私有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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