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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匕首抢劫伤人两名被告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8日08:45 每日新报

  张北周莉颖刘虹张津隆

  新报讯【记者张北实习生周莉颖通讯员刘虹张津隆】两被告人持匕首尾随深夜回家的居民进入楼栋后实施抢劫。昨天上午,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了两被告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及五年的判决结果。

  事发当日晚11时许,被告人周某、王某经预谋后携匕首,窜至本市汉沽区某小区附近,尾随被害人谢某进入楼道,周某用手捂住谢某的嘴,持刀划伤其腰部,抢走了被害人提包,内有手机和现金等,共价值人民币2950元。几日后的某晚9时许,周某伙同王某再次采用尾随被害人的办法,抢劫被害人李某背包一个,内有现金人民币1000元。法院经审理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000元,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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