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拆迁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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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8日09:57 沈阳晚报 | |||||||||
2月6日,市政府召开第19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拆迁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卫生公共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沈阳市开展“环境年”的实施方案等汇报内容。 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卫生公共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沈阳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两年规划》,指出卫生公共体系建设首先要做好监测预警体制网络的建设,做到信息渠道畅通;要建立起运输体系,保证传染病源在转移过程中不发生二次传染;要建设好市县两级
会议讨论了关于沈阳市开展“环境年”的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将报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方案将沈阳市环境年工作归纳为软环境建设、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三部分共计18项任务。《拆迁管理办法》提出,要对评估机构的资格进行认证,严格监督评估结果,仲裁委员会要由多个部门参加,原有的办法和新办法要划清界限,同时要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 此外,会议还原则通过了《沈阳市2004年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土地储备办法》和关于2004年市级储备粮安排计划等汇报。 作者:本报讯(记者郭宏颖实习生喻庆) 相关专题:沈阳强行拆迁被阻事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