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冲印店弄丢文件 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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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8日10:1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据《解放日报》报道,春节长假刚过,上海市消费者协会就接到不少投诉,反映他们在春节期间走亲访友、外出旅游时拍的富有纪念意义的数码照片,由于冲印店的失误,导致影像文件丢失的扫兴事。为此,上海市消协提醒广大市民,对于此类事件,顾客可要求退一赔一。 消费者徐先生投诉说,他在一摄影店冲印数码照片,当时店员把他储存于记忆棒中的 根据《上海市摄影行业彩扩冲印业务合同格式条款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将数码影像送交摄影店处理加工时,经营者应当面检验消费者交付的数码影像文件是否存有问题,然后把文件复制进行加工,将原件交还消费者,经营者在处理加工数码影像业务时,如造成影像文件丢失的,则按明码标价金额退一赔一,即全额退还消费者已付费用,再等额赔付。同时,经营者必须将上述合同格式条款内容在经营场所予以告示,并在取件凭证上注明。(裘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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