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省委建议:“二政府”不应垄断中介市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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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8日10:11 信息时报 | |
民建省委建议取消中介机构中的官办色彩 (记者 游曼妮 王海波 通讯员 沈提安) 现有的一些中介机构没有完全脱离政府职能部门,利用特权实行垄断影响市场竞争。民建广东省委就此问题向省政协九届二次提交了《关于推进我省中介行业机构发展和职能创新建议》的团体提案。 “二政府”中介垄断市场 民建广东省委员会在提案中指出,中介组织本身具有客观公正的特点,才能形成政府—社会中介组织—市场这样一种三层次的联动体系。目前,不少中介机构及行业组织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有编制、经费、有行政能力,因其在很大程度上代表政府,通常被人们称作“二政府”。所以,其真正的市场意义的中介职能,统统由于政府部门严格控制和管理而得不到充分发挥。同时影响到同行竞争,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在社会中介组织的关系方面,政府有关部门管得太多、太死,条上管,块上也管,管理部门又存在职能重叠问题,多头审批,重复管理,管理方式也很陈旧。 广东省突出表现为中介数量偏少,层次低,种类不齐全,资金来源不足;独立性差,官办色彩浓厚;自身素质较差,行为不规范等。要实现广东省降低城市运作成本,营造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大幅度增加广东省经济总量,其中最直接有效的做法是规范政府行为,对中介组织职能进行创新,发展中介行业。 建议:加强规范中介组织 提案建议,制定广东省发展中介服务体系的规划,明确规范政府与中介组织之间的关系,有关部门要通过制定服务收费标准保证中介机构的独立经济来源。 制定优惠政策,促进中介组织上档次、上规模。通过联营、拍卖、联合兼并等途径,实现低成本扩张,走集团化发展道路;大力扶持市场需要、效益较好、管理水平较高、符合发展方向的中介服务。 大力吸引省内外、国内外大型中介组织到广东省投资兴业,充实广东省中介人才队伍,对省外人员或组织来粤投资兴办(含兼并)的各类中介,在工商管理、金融和落户等方面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中介服务项目收费,属于国家和省管的价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不属于国家和省管的中介服务项目收费,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 提案还建议,应建立一批从事资产评估、政策咨询、形势预测的中介组织;从事审计、监督、仲裁、代理的中介组织;从事产权转让、要素流动,破产与清算,就业安置的中介组织等。 与此同时,政府把一些属于中介服务范围的职能交还行业协会,并帮助行业协会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行业规章和行业标准,逐步建立起符合国际化标准和惯例的行业组织。 相关专题:2004广东“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