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中国依法治国框架基本形成 物权法年内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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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8日12:0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8日电据大公报报道﹕应亚太法律协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教授昨日出席本港的“依法治国─中国大陆立法的最新发展”讲座。江教授表示﹐国内法律制度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建立了一个以宪法为指导﹐分为六个法律部门(即民商法﹑经济法和社会法﹑行政法﹑司法法和刑法)的基本框架。随着国内市场经济发展日趋成熟﹐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法制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以法律保护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增进合同效率等课题已提到立法议程。 人大监督制定“民法典” 江教授表示﹐第十届人大的立法任务是相当繁重的。首先﹐是制定民法典。已起草的民法典草案共有一千二百多条﹐包括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人权法和婚姻法等。其中物权法比较成熟﹐估计于二零零四年出台﹐可加强公民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 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正在起草的国有资产法﹐依照保障投资者权利的原则﹐把国有企业改革纳入公司法的轨道﹐以法律手段进行体制改革。 在中国加入世贸后﹐为了保护公平竞争﹐有必要在不正当竞争手法与反倾销法的基础上﹐制定反柯断法。 法律手段促进国企改革 另外﹐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对没有效益的企业进行破产是必须的。现行的破产法是一九八六年制定的。新的破产法草案迟迟未能出台﹐江教授认为﹐主要是须与社会保障法配合﹐保障下岗工作的基本生活﹐才能保障社会安定。 行政法方面﹐江教授说﹐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增加了司法审查。外商若认为中国各级政府的抽象性外贸行为违反了世贸规定﹐便可以向各级法院提出上诉﹐这和以前法院只处理实际行为大不相同。 司法法方面﹐江教授说﹐内地司法并不像美国三司独立﹐而是由人大监督。过往由于地方主义等种种原因﹐一些法院出现不公正的情况﹐故人大一直有意加强监督法院﹐但这样会相对地削弱了法院的权力﹐故上述问题至今都未有解决。 亚太法律协会是由本港法律界人士于零一年组成的一个法律界团体﹐以本港为基地﹐旨在促进亚州各地法律学者交流法律意见。凡是法律界人士﹐如法官﹑律师和法律系学生等﹐都可以申请加入协会。(记者戴庆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