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安全条件渔船方可出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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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8日14:23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东山县7天内沉没两艘渔船,1名渔民获救,20名渔民落水失踪,其中寻获9具尸体。此事经本报独家批露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详见本报2月4日《今日关注》版)。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从2月3日中午12时开始,东山已全县封海,符合安全条件的渔船才能出海捕鱼。 据事故原因调查小组透露,7天内两次发生渔船沉没事故,主要是因为今年春季海况异 1月27日和2月3日两起事故发生后,漳州市和东山县紧急出动船只110多艘次、工作人员1500多人次,在海上展开日夜大搜救。与此同时,东山县政府发布紧急通告,从1月29日起,限制在台湾海峡浅滩渔场危险警戒区内捕捞作业,暂停全县笼捕、流刺渔船出海作业;从2月3日中午12时开始,实行全县封海,除经批准参加海上搜救的船只外,禁止泊港渔船出航。目前,全县出海作业的122艘笼捕作业渔船已全部返回渔港,接受有关整顿和检查验收,只有符合安全条件的渔船才允许出海。 此外,东山县有关部门已拨出25万元作为善后先期费用,对20户遇难者家属进行补助,并通报该县教育局,将遇难人员的9位子女列为特困生对象;为没有稳定职业的5户海难船员家属安置工作。东山县保险公司也已预付4万元作为保险赔偿。 (应凯国华汉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