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例车库“单卖”车库销售今年出台具体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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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2:36 新华网 | |
车库销售今年将有明确说法 南京今年首个商品房核价项目将住宅和车库分开核价,被视为车库单卖的先声。然而记者采访发现,由于操作和法规上都存在问题,该车库空有了单独的价格,单独出售目前在南京仍然无法实现。 一问 地下车库如何单独核价? 记者看到,物价部门对奥体新城的核价批复写明,住宅商品房面积为136818m2,储藏室、汽车车库面积为22240m2;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4800元/m2(按建筑面积计算,下同),储藏室、车库价格为3000元/m2。物价部门声称,由于车库是单独核价的,所以可以有单独的价格。 但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类似于此项目中的地下车库其实无法单独核价。因为在地下室作为建筑的基础部分,主要作用是对建筑形成支撑,附带可以做车库。那么地下室的投资如何区分哪些用于支撑整体建筑(打入整体房价)、哪些用于车库功能呢?而且地下室作为建筑基础投资较大,如果全部视作车库建设费用,绝对无法核出车库(3000元/m2)比住宅(4800元/m2)价低的结果。 二问 地方做法怎能“犯上”? 房管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该部门是去年7月停发车库许可证的,原因是当时国务院新出台《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配套设施属于全体业主”。随后出台的江苏省物业法规明确:车库属于小区配套设施。由此推理,在规划配建标准之内的车库及收益均归业主所有,开发商就无权把车库拿出来“单卖”。 但此次南京物价部门给予车库单独核价,实际上默许了其单独销售。虽然部分业主买房时可以少花车库钱了,但是国家以及省级法规规定的“车库产权共有”也无法实现了。如果有一些车库纠纷闹上法庭,按常理,法院应该遵从上位法。与上位法明显冲突,这样的做法怎能够行得通? 三问 有价无证车库怎么出售? 据了解,车库作为房产配套设施,出售应经过房管部门的销售(预售)许可,允许销售的在许可证用途一栏中除“住宅”等应有“车库”字样。但是据调查,奥体新城此前在房管部门取得的销售(预售)许可中并没有“车库”一项。车库仍然缺乏销售许可,属违法销售,无法办理车库产权证。 物价部门有关人士昨日向记者表示,车库单独核价并不是第一次(以往就有),但是由于车库问题复杂,所以此举决不意味着以后所有车库都可以单独核价,单独出售。 房管部门表示,车库问题原拟解决方案是:在规划配建标准之内的车库为业主共有,由业委会组织招租,收益业主共享;在规划配建标准外的允许开发商单独出售。重复销售的遗留问题必须迫使开发商“吐出”销售所得。省人大正在就此立法,还需要出台处理遗留问题的衔接办法,但车库销售在今年肯定会“解冻”。记者孙洁(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