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之差与“曹鼎不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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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2:59 京华时报 | |
作者: 范国忠 来源: 新闻主体:近日召开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强调,必须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要查处大案要案。就去年的我国反腐败情况看,对大案要案的查处体现了前所未有的力度。去年,仅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就达10余起。 去年5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受贿案依法做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李嘉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嘉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一位领导同志曾做这样的批示:“吃再好的饭,也只能一日三餐,住再大的房子,睡下去也只是一张床。” 这句话只不过是个常识性的话题,而违背常识的后果也不难想像。但李嘉廷对“常识”不识,不顾后果,最终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是咎由自取。无独有偶,前不久,原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方仁也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查处,被开除党籍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据报道,刘方仁仅收受贵州某建设集团总经理刘某某的现金就达149万元。由此看,贪官落马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对“常识”的不识。 照理,像李嘉廷、刘方仁这样的高级干部,对“常识”应该是明白的。之所以会“不识”,皆因贪欲膨胀,进而贪得无厌,以至忘却“常识”,藐视“常识”甚至挑战“常识”,铤而走险,越走越远,最后踏上一条不归之路。 许多贪官落马,看似是在贪与廉选择时的一念之差,其实不然。在位高权重、办事如鱼得水的情况下,面对名、利、权、色等的诱惑,尤其要记住常识性的东西。因为位尊而令人仰视,你只要有一点意思,下面就会办得妥妥帖帖;因为权重而叫人敬畏,你只是发出轻微声音,部属便把难事给撸平。 近来偶得一书,闲来翻阅。见一则“曹鼎不可”的故事,可谓意味深长。故事说明代有位叫曹鼎的典吏,一次抓获一名绝色女贼,押解回县衙已来不及。于是两人便同宿于一座破庙中。是夜,那女贼为逃脱惩罚,多次用色相诱惑曹鼎放她。面对诱惑,曹鼎也一时心旌摇荡,欲望难耐。为防自己被色诱,心知“出格”后果的曹鼎生出一计,用纸写上“曹鼎不可”四个字贴在墙上警示。贴了揭,揭了贴,最终没有出现“一念之差”,躲过一“劫”。 在工作或日常生活中,多想想“曹鼎不可”的故事,记住起码的常识,再由常识想到法律,就会心静神定,谨小慎微了;否则,失去清醒认识,失去自我约束,最终等来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