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刑释人员社区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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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3:53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邓萍实习生周杨)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今年就业向“市场化”发展,记者昨日从市司法局获悉,今年将鼓励刑释解教人员在社区服务的岗位就业。 据了解,每年我市回归社会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为数不少。回归社会之后,他们的生存和就业成了难题。今年,对这批特殊人员,司法行政部门已经开始提前“预热”。 大力宣传帮教政策 监狱、劳教所、看守所将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方针政策,教育服刑、在教人员特别是即将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掌握出狱所后基本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常识。进一步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支持和配合监狱、劳教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适当减免考试、发证和鉴定有关费用。将对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岗位信息。各地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五保”或社会救济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应落实有关社会保障措施。 帮教机构相当健全 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称,目前,我市专门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机构已经相当健全,“1112帮教网络”已经覆盖全市,即:每个刑释解教人员回来后,他所在的区县有一个协调小组、镇(街)有一个领导小组、村(居委会)有一个工作小组、两个以上工作人员对其实行具体帮教。帮教组织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包括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逐步实现安置就业市场化、社会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