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基本形成依法治国框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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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4:00 重庆晨报 | |
据中新社8日电引自香港大公报消息应亚太法律协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教授昨日出席香港的“依法治国─中国大陆立法的最新发展”讲座。江教授表示﹐国内法律制度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建立了一个以宪法为指导﹐分为六个法律部门(即民商法﹑经济法和社会法﹑行政法﹑司法法和刑法)的基本框架。随着国内市场经济发展日趋成熟﹐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法制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以法律保护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增进合同效率等课题已提到立法议程。 江教授表示﹐第十届人大的立法任务是相当繁重的。首先﹐是制定民法典。已起草的民法典草案共有1200多条﹐包括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人权法和婚姻法等。其中物权法比较成熟﹐估计于2004年出台﹐可加强公民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 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正在起草的国有资产法﹐依照保障投资者权利的原则﹐把国有企业改革纳入公司法的轨道﹐以法律手段进行体制改革。 另外﹐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对没有效益的企业进行破产是必须的。现行的破产法是1986年制定的。新的破产法草案迟迟未能出台﹐江教授认为﹐主要是须与社会保障法配合﹐保障下岗工作的基本生活﹐才能保障社会安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