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出台大病救助保障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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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4:0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现代金报8日消息记者昨天从浙江省民政厅获悉,浙江省即将出台的“大病救助”保障办法中规定,以往群众看大病所遭遇的资金难问题,将由政府来承担解决。 目前,浙江省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基本建立。但是,目前各地筹集的医疗保险基金只能满足群众日常看病需要,却很难解决群众生大病、生重病所带来的生活困难。浙江省部分地区还有不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 为了缓解“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现象,浙江省的“大病救助”方案已基本确定,正报省政府批准,估计会在今年3月至4月间出台。该方案突出了政府在“大病救助”中的作用,规定实施“大病救助”的资金主要由各地政府来承担;对部分欠发达地区,省政府将专门拨款,专款专用于“大病救助”。 据悉,该办法将进一步明确受救助人的申请和审批程序,以及救助标准,群众可以一目了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