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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妹子”遭遇“盗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4:10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朱槿)佩戴“川妹子”商标的川籍家政服务员从1月2日进入北京以来,给不少市民带来了吃苦耐劳、心灵手巧的好印象。但是,近日,在北京家政市场上,有人称遇到了“盗版”“川妹子”。

  昨天,在崇文门三角地,小广场上几乎没有什么人,但在旁边的小路边以及公交车站台边缘,记者发现两三个妇女站在一起,眼睛总是投向路人。身穿橘红色外套的王姓妇女挽
着同伴的手,对前来找保姆的一位女士说:“我们是四川的,就是川妹子,在北京当过保姆。”据了解,这里还曾有过非川籍人士也自称“川妹子”。

  据成都《天府早报》报道,家住北京丰台区的张女士在一家家政公司请到了一位不是四川人的“川妹子”,她非常不满,直接与注册“川妹子”商标的四川安位家政公司联系,愿意支付每月800元以上的薪水,希望该公司为她推荐一名正宗“川妹子”。张女士今天乘飞机到成都安位家政公司接人。

  昨天,全国30家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商标代理权资格之一的北京商泰律师事务所石高华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川妹子”商标是去年12月23日国家商标总局正式受理注册申请的,因此在还没有注册成功前,任何人和组织使用“川妹子”商标,都不构成侵权。但是在3个工作月后,如果正式注册成功,“川妹子”商标权就归四川安位家政公司所有。

  在此之后,作为对四川女性的一种俗称,四川人当然可以自称“川妹子”,如果不故意使用注册的商标,没有打着“川妹子”的招牌招揽客户,就不构成商标侵权;如果冒充在安位家政公司培训过的“川妹子”,或本人不是四川籍而自称“川妹子”,则属于欺诈行为;如果家政公司向雇主推荐非安位公司培训的家政服务员,并称其为“川妹子”,则是利用“川妹子”的品牌牟取商业利益,就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安位公司的商标权。(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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