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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制售假烟又判14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4: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高冰洁)继春节前隆昌县法院对一农药厂制售假烟案的29人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后,2月6日该法院又对山川镇电瓶厂制售假烟案公开审理,以李昌海、张兆平、钟世先为首的制假团伙14人被一审判处1到9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36万元,追缴非法所得7万多元。据悉,该案是四川追究制售假烟者刑事责任处罚力度最大的案件,有力打击了制售假烟的猖獗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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