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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集体合同规定》鼓励员工老板谈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6:22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频道2月9日电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新版《集体合同规定》,在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员工和老板谈判,老板不得无故拒绝。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集体合同规定》中,列举的谈判内容非常广泛,除了工资、劳动时间、安全等内容外,单位裁员的方案、程序、实施办法和补偿标
准,女职工月经期、孕期、产期等特殊时期的劳动保护等都可以与老板谈判。新规明确提出谈判双方除首席谈判人之外,还可以委托律师等专业人士作为谈判代表。

  新规要求,老板收到员工谈判申请20日内必须作出回应。如果无故拒绝,将根据《工会法》予以处罚。(记者 刘邦云 实习生牟柯)(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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