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被抢注成商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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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7:19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北京专电“情人节”三字居然要成商标了。记者昨日了解到,北京一家公司已于本月初向国家商标总局申请注册了“情人节”商标,目前已被受理。 但是,记者在随机采访中发现,很多人对把“情人节”注册为商标表示不能接受,“情人节作为一个人所共知的节日,怎么能作为商标呢?” 有关专家分析认为,我国商标法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有8条禁止性规定,如与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等禁用为商标。从这个角度来看,“情人节”这三个字并没有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北京晨报》供稿)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