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局用“3+1”模式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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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8:29 东北新闻网 | |
进入2004年,省环保局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振兴我省老工业基地的战略任务之一,按照“3+1”模式全力推进。 “3+1”模式即小循环、中循环、大循环和资源再生产业四个循环经济建设层面。 在小循环层面,全省将继续完成120家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同时深入开展“零排放” 在中循环层面,已完成循环经济规划论证的抚顺矿业集团、大连开发区、沈阳铁西新区和鞍钢要启动重点规划项目,并积极争取列为国家示范园区。 在大循环层面,主要是积极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抓好住宅小区、学校、医院等小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 资源再生产业则是以煤矸石、粉煤灰为重点,推进废轮胎及硼泥等回收项目,实现资源再生。 为保证这一循环经济建设模式的顺利实施,省环保部门正采取相关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引导,法律规范,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有效机制。首先是加快促进循环经济的地方法规建设,制定《辽宁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并争取纳入省政府立法计划。其次是出台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其中,重点研究制定促进资源再生利用的经济政策,如提高污水处理费、开征垃圾处理费,促进资源再生产业的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对于成熟的项目和技术,要在资金上给予支持,给予补贴。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把循环经济理念贯穿到生产、消费的各个领域,使之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辽宁日报王笑梅) [责任编辑: 蔡轶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