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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职业月老" 谋私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9:45 沈阳晚报

  读者投诉:近日,读者王先生反映,其所在的企业到铁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工资手册时,该局按手册中的每人收取107元的“职业介绍费”。在王先生的记忆中,这一收费项目在2003年就已被市政府取消了,为何在铁西至今仍照收不误呢?

  记者暗访:接到读者反映后,本报记者于2月5日下午3时来到铁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处。经过多次打听,记者得知,四楼有一间办公室临时设为“职业介绍代办处”。
推开门,记者还未来得及开口,办公室内的工作人员就向记者连续问道:“你是哪的?要办几个人的?都来了吗?”记者随即回答说:“我是帮别人来询问的,具体的手续他们明天来办理。”听到这样的回答,工作人员顺手递过来两张表格,并随口说“至少要办理3个人以上,回去让他们把这两张表填好,下次来的时候带过来。”随后又补充道:“还要记得交100元的报名费。”记者表示希望能清楚还有哪些收费,以便下次来办时能把钱款备足,工作人员吞吞吐吐地说“还需要职业介绍费,来的时候再细说吧。”

  相关说法:记者就此咨询了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有关人士,该人士告诉记者,凡是在类似劳动部门的公共性职业介绍机构,是不应该收取赢利性费用的,但是如果是在社会上一些非公共性职业介绍机构,则是按照双方达成共识来收取一定费用。如果是初次就业的话,要按照市政府规定收取200元就业基金。本报记者高薇实习生才轩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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