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下大力让下岗工人都有再就业优惠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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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13:1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以“一个就业岗位”为重点,把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家庭成员,特别是“4050”、“4555”人员作为就业“托底”重点,通过继续推行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领导挂钩帮扶等措施,加强特困人员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形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帮助弱势群体的常规就业服务方式。这是记者从6日下午召开的福州市劳动保障工作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今年,福州市力争使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全部领到再就业优惠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1.5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帮助五城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2万人。同时,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8万人。 建立失业保险预警制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今年继续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着力解决参保排队问题,逐步将城镇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面,尽快出台《福州市市直及各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妥善解决好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人员参保、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改革的问题。逐步在有条件的县(市)农村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探索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小城镇农转非农民、失去土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问题。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重点抓好企业参保,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参保;健全完善医保配套政策,大力拓宽城镇从业人员的参保范围,逐步解决国有困难企业人员参保难问题,继续做好解除劳动关系自谋职业人员参保登记工作。 健全失业保险管理体制。全面实行缴费凭证制度,加快建立失业保险预警预测制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无障碍”进入失业保险,促进“三条保障线”紧密衔接。 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抓好新旧制度的并轨和衔接,建立健全工伤职工,特别是职业病职工的抢救医疗和定点医疗制度,最大限度地控制非工伤医疗费用浪费等现象,建立工伤医疗和辅助器具的保障标准指导制度,做到参保登记待遇的支付保障和工伤认定的法制化、规范化。 3年培训一批新技师 从今年起至2006年的3年内,福州市将在制造业、服务业及有关行业技能含量较高的职业中,实施新技师培养计划,通过企业岗位培训、学校教育培养、个人岗位提高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并以此推动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建设,带动各类高、中、初级技能人员梯次发展。推进技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教学方法,突出专业技能训练,强化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内容,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培训等方式,开展后备青年技师的培养工作。 (本报记者 王萍/实习生/程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