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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鞭炮禁放令遭遇尴尬 市民知法犯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16:2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2月9日电(记者李京华)从羊年大年三十到猴年正月十五,京城烟花爆竹四处炸响,人们用震天的声响、绚烂的色彩迎接猴年的到来,表达节日的喜悦。硝烟弥漫中,让人以为仍在生效的禁放规定已经解禁,现行法规遭遇空前的尴尬。

  市民:知法犯法

  春节期间,记者在北京街头随机采访了十几位京城老百姓,提出两个问题:“你知道不知道《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地方法规?”“猴年你放鞭炮了吗?为什么?”

  对第一个问题,多数人回答:“知道!”而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则各有不同。许多市民表示,今年春节之所以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主要原因是感觉不放鞭炮年味儿不够。

  “逢年过节没有些许响动,那还叫什么过年?”家住西城区的杨增年说:“如今懂点儿事的北京人,谁不知道那条禁放法规,可大家越来越不把它当回事儿。”

  今年13岁的许春华告诉记者:“前几年我爸爸特别反对放烟花爆竹,可今年他买了一大堆鞭炮,准备从大年三十放到正月十五,他说放炮能除去一年的晦气。”

  一个曾经受到欢迎的地方法规,现在却被越来越多的京城百姓无视,这使得已经实施11年的《北京市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这一地方法规遭遇前所未有的尴尬。

  警方:两个夜晚21万人次

  据警方介绍,为加强对京城禁放区街道和社区的巡逻控制,今年仅除夕和初五的夜晚,有关部门出动的民警、联防队员、治保积极分子和保卫干部就有21万多人次。

  警方透露,近年来随着北京市民燃放烟花爆竹需求的增加,北京周边地区一些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加工点,开始向北京市大量倾销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如何依法杜绝“禁放区”的爆竹声,每年春节都让警方头疼。今年为了引导市民到非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北京市公安局会同市供销系统,在非禁放区布建了1008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52处烟花爆竹燃放点,可禁放区里仍是响声一片。

  尴尬:简直就像“猫捉老鼠”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执法者告诉记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法规执行起来简直就像“猫捉老鼠”,在此起彼伏的爆竹声中,当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只听烟花爆竹响,很难见人影,即使看到有人,也不能确定到底是谁燃放的。

  “不仅取证难,而且抓到嫌疑人,也只能教育教育。”这位执法者说:“过节谁不图个欢乐,要是把人家抓起来,会让人一年不痛快。”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于泓源表示,只要法规存在,公安机关就将坚决执行禁放法规。2003年10月至2004年2月2日,公安机关已查获违禁案件720起。不过于泓源也承认,受到上海、杭州等大城市解禁的影响,一些市民解禁呼声日渐高涨。过去全国曾经采取禁放政策的城市共有282个,时至今日,已经解禁的达105个。

  一边是尚未废除的地方法规,一边是有法不依的市民,中间夹着左右为难的执法者,尴尬的不仅是执法者,还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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