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防治禽流感指挥部发出第一号第二号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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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22:0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2月9日电 日前全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发出第一号和第二号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统一领导,抓好关键环节,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通知》强调,各地党政军群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防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各地要成立由各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的防治指挥机构,统一指挥本地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禽流感疫苗的监督管理。要依照有关法律和规程,立即对禽流感疫苗生产、供应、使用等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禽流感疫苗生产单位须经农业部认定,按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安全和效力检验。生产的合格疫苗须粘贴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统一印制的专用防伪标签,未粘贴该标签的,一律禁止销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劣疫苗的案件,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疫苗的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专题:禽流感防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