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涉黑大案昨日开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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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04:30 重庆晨报 | |||
在盘锦涉黑案中,共有22名公安民警严重违法违纪,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勾结。其中有两人是该团伙骨干成员——原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所长刘军,一名是团伙头目刘晓军的哥哥——原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晓明。这两人,昨日同时被起诉。 犯罪团伙形成于1998年,至2002年已经发展成为组织庞大、体系完整、关系复杂、实力雄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百姓,在盘锦地区称霸一方,有组织地进行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盘锦地区的经济、社会秩序。 好勇斗狠【向民警开枪示威】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头目吴英于1997年3月28日携枪去盘锦市双台子区辽河三区时,在路上被正在巡逻的“110”发现,吴英不但不接受审查,反而向追赶他的民警开枪示威,从此,吴英因敢于向民警开枪而在黑道上称霸。 【最大涉黑组织头目】以刘晓军为首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始于1998年。这一年刘晓军的妻弟赵某被王文达等人枪杀后,刘晓军就先后将闫玉光、宋旭东等人网罗手下。2000年逐渐形成了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明确组织者、领导者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1993年至2002年,刘晓军通过走私、盗窃、赌博、强迫交易等手段,聚敛了大量钱财,拥有资产总价值达3874万余元。 警匪勾结2002年,铁岭市警方到盘锦市异地办案,不但把当地四个黑社会团伙一网打尽,使221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收缴军用、民用枪支82支,还把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的22名不法干警一一查出。这些黑恶组织在以商养“黑”的同时,积极寻求政治和法律庇护,通过赠送高档轿车、金钱等手段大肆贿赂、拉拢党政干部和政法干警,使其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个别民警甚至成为犯罪同谋、同伙。在这些案件中,公安干警“养黑”、“护黑”,执法犯法,搞权钱交易、警匪勾结的特点非常典型。1999年8月,吴英涉嫌非法买卖、持有枪支犯罪被锦州市公安局抓获,批捕后取保候审期间,吴英为逃避法律追究,便托盘锦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中队长王峰想办法把案件解回盘锦处理。王峰又求时任盘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的冯力军为吴英办理转案之事,并多次催促冯力军。为此,吴英给冯力军人民币4万元。冯力军收钱后,没向局领导请示便于2000年5月派人从锦州市公安局将吴英涉枪案卷宗取回。后该案卷宗丢失,致使吴英逃避了法律的追究。2001年,马亮非法持有枪支案在法院审理期间,吴英为使其从轻判处,给兴隆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追逃中队中队长于淼人民币10万元。盘锦市建设路派出所所长刘军,与盘锦市最大的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头目刘晓军称兄道弟,深陷其中,对该组织所作的多起持枪杀人案、犯毒案、买卖枪支案等不但知情不报、不去查,反而参与犯罪。刘军直接参与刘晓军团伙盗油犯罪,辽河油田每天被盗几十吨油,没人敢管,使企业长期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刘军本人却分得价值70余万元奔驰轿车一辆。2002年11月28日,刘晓明知道刘晓军是警方的抓捕对象,刘晓明仍指使他人从刘晓军的存款内取出50万元给刘晓军,资助其逃匿。 监守自盗 个别公安干警利用工作便利,执法犯法,为黑社会犯罪大开方便之门,甚至使许多非法枪支和毒品轻易流入“黑社会”手中,据了解,此案中共引缴犯罪团伙军用、民用枪支82支,子弹940余发及大量毒品。原盘锦市公安局治安科枪管员孙连科自2001年以来非法出借、出卖各种军用枪支、制式枪支23支,他甚至让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自由出入公安机关枪支库,随意挑选公安机关收缴的枪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