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一审判决我省首起互联网“赌球”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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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07:26 扬子晚报 | |
南通电 利用互联网,效仿澳门赌场开设赌局,赌世界杯等大型足球比赛结果,输赢额高达300万元……2月4日,南通市崇川区法院对这起我省首例互联网“赌球”案作出一审判决,3名被告人被判刑,并被处以10万元罚金。 2003年7月初,被告人李某、凌某发现了世界杯潜藏的“商机”,便利用互联网非法“赌球”,并在凌某家中设立了“赌球盘口”。7月22日至8月23日,李某、凌某从网上下载了 崇川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凌某以盈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黄某以赌博为业,他们的行为都已构成了赌博罪,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凌某、黄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同时,这3名被告还被处以10万元的高额罚金。(众言 蔡炜)(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