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规定国企改制后3年内不得解聘职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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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07:55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据新华社电 为保障员工权益,深圳市罗湖区在区属企业改制合同中规定,企业改制后3年内不得解聘原有职工,确保职工的劳动权、工作权,对接受该条件的企业实行转让价格7折优惠。 据介绍,员工自愿离职的,区投资公司要求企业给予国家政策规定的补偿,而且要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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