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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套经济适用房优先分配“海归”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08:12 海峡网-厦门日报

  本报讯(记者黄怀)记者昨日从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获悉,18套经济适用房将作为解决来厦创业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住房困难的专项指标,优先分配给引进到我市市属企事业单位的留学人员。

  分房对象要符合以下条件: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被确认为来厦创业、工作的留学人员,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且属下列对象之一:重点引进
人才;获得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的人员;市属重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子女在厦门工作、生活等。重点引进人才可以优先挑选房号,其余符合条件的分房对象通过集中公开抽签的方式抽取房号。经济适用房房源地点位于机场候机大楼对面的双鲤新城。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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