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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上为购车一条龙 实则留神其中设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09:01 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频道2月10日电 据天津市消费者协会介绍,随着私人购车数量的不断增长,有些消费者在商家的购车一条龙服务中遇到了许多麻烦。为此,天津市消协有关人士提醒,在购买汽车时一定要注意一条龙服务中的陷阱。

  《每日新报》报道时列举的陷阱主要有:

  多收款。主要是指消费者在办理贷款购车手续时,经销商故意多收取款项,而且不向消费者提供银行的借贷合同,使消费者无法察觉。不按约定标准办理贷款。比如消费者与经销商书面约定首付20%,剩余部分贷款,但经营者办理的贷款手续中却标明首付比例为18%。一旦消费者要求更改手续,经营者却能躲就躲不予解决。

  利用合同或协议欺骗消费者。一些消费者在订购汽车时明明在订单上注明了还款方式为等额等息还款,但消费者在银行打印的个人购车贷款明细上却为本金递增,利息递减的方式,实际上是经销商捣了鬼。

  贷款买车时,经营者强制消费者到指定银行贷款或指定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收取高额手续费。

  经销商在合同上伪造消费者签名,擅自更改车款总价及每月还款金额。

  一些贷款公司在消费者办理手续时往往给予很多承诺,但实际无法办理。这时消费者要求其退还手续费并承担贷款利息损失时,贷款公司却赖着不予解决。

  一些经销商口头承诺即使非天津市身份证也可办理贷款,事后却对此拒不承认,推脱是促销员的个人行为,使承诺无法兑现。(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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