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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纠纷街道不愿开未婚证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09:06 金羊网-新快报

  新《婚姻条例》实施后,居民婚姻状况难以准确掌握

  新快报讯(记者 杨莉 实习生 明亮)“街道为什么不给办未婚证明了呢?”昨天,准备和意大利籍男友结婚的李小姐在海珠区某街道办遇到难题。该街道办表示,实施新《婚姻登记条例》后,街道无法准确掌握居民的婚姻状况,因此拒绝为李小姐出具未婚证明。

  据了解,对涉外婚姻,不少国家要求来本国结婚的外国人需提供经公证过的婚姻状况证明。然而,根据我国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街道、单位和民政部门已不再有出具未婚证明的职责,致使涉外婚姻当事人无所适从。

  据记者了解,广州各个区街道的做法各有不同,有的会根据居民办理涉外婚姻与找工作等实际需要,为居民出具未婚证明,有的则采取模棱两可的态度,或者干脆不办。

  天河区新街居委会的陈女士告诉记者:“新街居委会从周一至周五仍然办理未婚证明,主要是方便居民找工作和结婚。本地人是定期开未婚证明的,一次证明可以使用三年。对外地人一般也开办未婚证明,这主要是为了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外地人的未婚证明有效时间一般为四个月,到期之后要更换。”

  而越秀区大马站居委会的黄女士则表示,该居委会仍然为本地人办理未婚证明是为了更好地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在问及这样做是否符合新《婚姻登记条例》时,黄女士说:“当然符合了。我们从不主动要求居民前来办理未婚证明,只是有需要的居民前来办理时,我们才受理。”

  海珠区、东山区的一些居委会,目前也仍在为有需要的居民办理未婚证明。

  跟不给李小姐办理未婚证明的海珠区某街道一样,大东街的一个街道副主任也表示,现在有的街道虽然还给居民办理未婚证明,但如何甄别当事人的婚姻状况仍是最大的问题,万一出现纠纷,街道也很难办。(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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