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枣庄市中级法院过了个“干干净净”的春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09:29 胶东在线

  大众日报枣庄2月9日讯 今天,记者在枣庄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室采访时看到一本厚厚的“春节拒礼拒贿登记簿”,上面清清楚楚地记载了今年春节期间,该院干警拒收当事人礼金情况。据统计,该院44名法官共拒收现金、有价证券及物品等近10万元。

  据该院纪检部门负责同志介绍,1月29日,春节长假过后刚上班,大家不是相互串门拜年,而是主动到纪检监察室填报春节期间拒礼拒贿情况,把自己无法退回的现金、购物卡和
礼品上交组织处理。

  记者在“登记簿”上看到,院长隋明善拒收有价证券3次,共计7000元。全院拒礼最多的是执行局女法官李丽,一共4次,一次是现金1万元,一次是500元购物卡;另外两次现金不详,她连看也没看就当场退回给当事人。她负责执行的一宗标的额很大的案件即将办竣,当事人为了感谢她,大年三十到她家里,丢下1万元现金就走了。她几次找当事人退还,但对方就是不要,她便将现金交到纪检监察室,由院方出面退回。她对记者说,要想让天平不倾斜,就必须做到廉洁自律,拒腐蚀永不沾。

  据统计,今年春节期间,该院党组成员及民庭、行政庭、技术室等10个部门共计44名法官拒礼拒贿86次,拒收现金41100元,有价证券21500元,数目不详的购物卡14张,名烟、名酒、名茶等6宗,手机一部,浴霸一台,总计折款近10万元。

  据了解,为了加强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枣庄市中级法院党组对领导干部和法官过节“约法三章”: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赠送的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和土特产品;不得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安排并提供费用的旅游、度假、宴请和各种娱乐活动;严禁各级领导干部接受下级的礼品,下级也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向领导干部送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让基层单位购买土特产或接受赠送的土特产。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严肃处理,一经查实,绝不姑息。(记 者 张环泽 通讯员 周伟民 报道)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